修正投標單「投標值」欄第1、2項最低回饋百分比括弧說明之數據,第1項由10%改為1%;第2項由1%改為10%。本修正非屬重大改變,依「招標期限標準」第7條規定,得免延長等標期。
修正投標單「投標值」欄第1、2項最低回饋百分比括弧說明之數據,第1項由10%改為1%;第2項由1%改為10%。
本修正非屬重大改變,依「招標期限標準」第7條規定,得免延長等標期。